每天顶着烈日,穿八个小时的玩偶服。
整整一个月才挣到的三千块。
却连林念一双鞋都买不起。
大哥走到我面前。
却不是关心我疼不疼,而是从钱包里抽出两张红钞,塞进我手里。
“别演了,家里见血不吉利。”
“你不就是要钱吗?拿了钱,就赶紧走。”
两百块被他塞进掌心。
薄薄的,却比刀片还锋利。
我低头看了很久,攥着钱,踉踉跄跄走出了林家。
我没有回出租屋,而是去了城南一家很旧的金店。
我的脖子上,有一枚戴了十年的长命锁。
是生病那年,大哥、二哥和沈辞一起送我的。
他们说,要用爱留住我的命,要跟老天爷抢人。
后来林念想要什么,他们都会给。
唯独这枚长命锁,她撒娇要过许多次,都被拒绝了。
那时我还以为。
他们心里,多少还是有我的。
所以从林家搬出来时,我什么都没带,只带了它。
穷到吃不起饭,疼到买不起药,我也没舍得卖。
可现在,我把它摘下来,放在柜台上。
老板掂了掂,报了一个很低的价格。
我没有还价。
拿到钱后,我去医院买好了止痛药。
不顾医生要我住院的提议,头也不回地离开。
下午三点,我去二手车店开走了早就订下的车。
车子驶出城市,天边压着一层很低的云。
我看着前方的路,慢慢踩下油门,一路往西开去。
再也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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