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忙不择路的去准备炭盆。
分给暮雪斋的炭都是最低等的灶炭,刚点上火,便满屋子呛人的烟,“咳咳咳!姑娘,你多喝点儿水,小心呛着,大房也太不做人了,好歹姑娘也是嫡女,怎么能这么对咱们暮雪斋呢,要是老爷在就好了,长枪一竖,看谁敢欺负了咱们去。”
“胭脂,熄了吧,我不怕冷。”
顾樱神色淡淡的坐到灯下,昏黄的烛光,描摹着她细长精致的眉眼,仿若水墨画一般精致美好。
她展开纸团,看见上面江隐的笔迹,忆起自己对他满腔情意的那几年,眼眶竟忍不住一阵酸涩。
是啊,她也曾满心满眼的爱过他。
读他读过的书,写他写过字,为了他学女红,给他做衣服绣荷包,一针一线,都是她对他的痴心妄想。
可如今,一字一句,都是讽刺!
她心如刀绞,手指一点点收紧,将那纸条撕了个粉碎,又不放心,扔进火盆里,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姑娘,现在怎么办?那江公子也不知是怎么进来的,这黑天黑地的还下着大雪,还在宁哥儿的院子里,若叫旁人知道了,只怕又说不清了!”
顾樱唇角瘪了瘪,这出戏上辈子没演过,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不过,她也不是上辈子那个愚蠢的自己,自然有法子对付他。
顾樱站起身,将披风拢了拢,“无妨,胭脂,是谁把信给你的?”
胭脂摇摇头,“这信是夹在咱们院子门口的,奴婢也不知道。”
顾樱顿了顿,将头发擦干,让胭脂给自己挽了个发髻,便往外走,“胭脂,你记住,以后这个伯府,你能相信的只有我,其他任何人,不管是主子还是下人,你只管说三分话,别人的话也只管听三分,切莫与任何人交心。今晚书信的事,若追究起来,你只说不知道,没看见,打死也不承认。”
胭脂碎步跟在自家姑娘身后,神态紧张,“奴婢知道了,姑娘,你真的要去见江公子么?”
顾樱微微冷笑,“自然要去。”
“可这——”
是私会啊,还是在自家府里!
被人抓住了,今儿在绾妃面前闹得那一场白闹了!
胭脂心里直打鼓,顾樱却门儿清。
上辈子江隐能从一个五品小官做到宰执首辅,扶持新帝上位,必然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他满腹才学,为人小心谨慎,又善于隐忍交际,对汴京所有权贵世家的后宅了若指掌。
先不说他怎么做到的。
就凭他能避开顾氏主人深夜出入伯府,便可管中窥豹。
他不是个简单的人,他从现在开始就已经培植了自己的暗势力。
可惜了,这一世,她定要让他一辈子栽在泥潭里,爬都爬不出来!
不过一炷香功夫,主仆两便到了沐风斋门口。
屋里传来一阵少年哭闹的声音。
“我不要喝药!我不要喝药!”
听到顾宁虚弱又撕心裂肺的哭声,顾樱心里一紧,慌忙跑进去,“阿宁!”
她声音一落,一个十岁的清弱少年瞬间面露恐慌害怕的往床上厚厚的帷帘里缩了缩,再不敢哭闹,跟只瘦弱可怜的小病猫儿似的,躲起来,也不敢露面儿了。
顾樱心疼的叹了口气,也跟着僵在原地。
只因上辈子,她一贯只会讨好大房,忽略自己的同胞亲弟弟。
有时候看他病恹恹的,心里又气不打一处来,恨他不争气,恨他不阳光,不讨喜,虽说没有虐待过他,可每次不耐烦的语气和刺人的话语,应当早就伤害了他幼小的心灵。
他现在才十岁,没有父母陪伴,就剩她这么个姐姐。
可姐姐却不爱他,他那么小,却懂事,拖着重病的身子,在她出嫁那天,才肯咽了气。
想到这些,顾樱五脏六腑都揪成了一团,本不想哭的,可看着床上那道弱小的身影,眼泪止不住的在眼眶中打转。
“顾二姑娘,你果然还是来了。”
她刚要走到床边,却被屋中一道阴郁的男声叫住。
顾樱闭了闭眼,泪水顺着长睫落下,这道声音,她便是化成灰也认识!
恨意又开始蔓延,拳心也越攥越紧,遏制不住的寒意四散开去。
“江公子?”
她转过身,将眸中泪水抹去,故意露出一道懵懂无辜的目光,“这么晚了,江公子怎么会出现在伯府?难道是来找我大姐姐的吗?”
江隐穿了一身医童的短打,粗布麻衣,却丝毫不掩他的温润儒雅。
他身侧,是汴京城中名气不小的刘郎中,专门给京中各家主子看病。
顾宁是二房唯一的男丁,从小先天不足,身体病弱。
随着年龄增大,更是肌肉萎缩,双腿几乎半废了一般,大部分时间只能躺在床上。
这位大夫,还是刘氏花大价钱请进了府中给弟弟看病。
因弟弟的病情不稳定,时不时便会发作,所以伯府给刘大夫在沐风斋专门辟了间厢房,他不但能自由出入伯府,还能在伯府留宿。
见两人说话,刘郎中竟十分识趣的退出了正屋,关上了房门。
房门关上的那刹。
顾樱心里一直以来的疑惑,突然就有了道口子。
前世,她跪祠堂那段时日,病得昏昏沉沉的,眼看活不过去。
有一日,江隐却带了药来看她,他把她抱在怀里,被祖母她们当场抓住,祖母怒斥她不要脸,下作,残破的身子配不上小侯爷。
从那时起,她和江隐的婚事算是彻底拍了板。
而她也因江隐冒险送药而感动,更加爱慕他。
可现在看来,刘郎中分明就是江隐的人!
他来看她,就是他早就布好的局!
顾樱目光一寒,飞快抬起头,“你——”
江隐见她神色微乱,发红的大眼睛湿漉漉的,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不知为何,心里竟反而痛快起来,“顾樱,你今天在绾妃面前说的那些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说着,踱步走向她,高大的身子向她步步逼近,直到将她逼到墙角,手指勾起她的下巴,逼迫她看向自己,“你怎么可能会不喜欢我?你忘了上个月,你还给我写信,说要嫁与我为妻?”
顾樱长睫微颤,后背抵着沁凉的墙壁,唇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顾樱从来没想到江公子这么自恋,江公子以为,那信当真是我写的?别忘了,连江公子的名字怎么写,我都不会,更别提要嫁给江公子的话。”
说到此处,她又笑了笑,弯起眼眸,漂亮得仿若一个落入凡尘的仙子,“更何况,我乃是东平伯府的嫡小姐,未婚夫是世代勋贵的永安侯府小侯爷,论身份,论地位,论尊卑,江公子你配得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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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隐眸光瞬间冷了下去,手指狠狠一个用力,掐住她的下巴,“你说什么?!”
一个男人的尊严不容轻视。
更何况,他心中藏着掌控天下的抱负。
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更不容许一个原本自己就看不上的女人将他弃若敝履。
宋莺不畏疼痛,倔强的睨着他,“我、说、你、不、配。”
江隐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刻感到烦躁,眼前这个女孩儿,明明还是那张脸,可此时,她眸色清冷如寒潭,让他有片刻愕然。
愕然过后,他心里便升起强烈的怒火。
“宋莺,你找死!”
宋莺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他五指掐得生疼,呼吸越来越困难。
可这比起上辈子那些痛苦的意难平来说,算不得什么。
她呵呵冷笑了两声,双手抱住他紧实的手臂,想起父亲教自己的那些功夫,屈膝,抬腿,用力,往他致命的双腿间狠狠一撞。
“啊!”
江隐生生退后两步,发出一声极压抑的痛吼,双眸燃起沸腾的怒火。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
又被一只飞来的瓷瓶砸中了后脑勺。
这下,他站立不稳,晃了几下身子,彻底晕了过去。
江隐倒地之后,身后露出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瘦弱小少年。
宋莺大口呼吸了几下,泪眼朦胧的看着顾宁脸色苍白的站在不远处,“阿宁……”
顾宁惶恐不安的看着她,手不停的颤抖着,“死人了……死人了……”
宋莺飞快跑过去,将他瘦弱的身子紧紧抱在怀里,“阿宁放心,他没有死,只是晕过去了。”
“死了!”顾宁猛地抬起头,小脸白成了一张纸。
“他没死,你相信姐姐。”她将少年抱住,拉到床上,心疼的摩挲着他湿哒哒的小脸,哭笑不得,“阿宁对姐姐真好,知道姐姐被人欺负,还会帮姐姐,阿宁好样的,姐姐好爱好爱好爱阿宁!”
顾宁难以置信的掀了眼帘。
他长得跟个女孩儿似的漂亮,睫毛又长黝黑,又透着病态的苍白,似一只小奶猫儿。
现下呆滞的目光在姐姐脸上扫了扫,似乎在想,姐姐说爱他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胭脂!”
胭脂原在外头望风,听到呼喊,急忙推门进来。
“姑娘,怎——”看到地上的人,惊吓道,“江公子这是怎么了!”
宋莺冷嗤一声,“祸害遗千年,他这种人怎么会这么轻易就死?”
她也想现在就杀了他报仇。
可一刀给他痛快又怎么比得上慢慢折磨他来得爽快?
更何况,他一个活生生的榜眼郎,莫名其妙死在伯府,也说不清楚。
还不如,好好利用他,让顾嘉这辈子也做不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
“那——”胭脂上前探了探,长舒了口气,“果然还活着,姑娘,刘郎中好像被大房夫人那边叫走了,要是大夫人她们一会儿带人过来,看见江公子在这儿,我们还是赶紧跳黄河里洗澡去吧。”
宋莺小手抚着顾宁的后背,见他不抖了,双手捧着他的瘦得不成人形的脸,先安抚好他,“阿宁,姐姐现在有事要忙,你乖乖的喝完药睡觉好不好?姐姐明儿一定来看你。”
顾宁固执的摇头,漆黑的大眼睛,戒备的看着宋莺,“不要喝药。”
他不相信姐姐会来看他,会对他好。
“喝了药你才不会咳嗽,才不会难受。”
“不要。”
顾宁从她怀里挣扎出来,缩进被子里,只冒出个后脑勺对着她,“不要……不要……不要喝药。”
宋莺心中叹息,姐弟之间的芥蒂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除的。
她拍了拍少年后背,“好,先不喝药,你乖乖睡觉。”
被子里没了动静,少年趴着身子,瘦得没有肉的小脸颊泛着淡淡的绯红。
宋莺满眼爱怜的看了他一会儿,才起身,“胭脂,我记得你力气很大。”
胭脂得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肱二头肌,扬起下巴,“还凑合。”
宋莺莞尔一笑,“汴京闺秀都骂我伯府二房是一介武夫,养出的女儿也是五大三粗的泼妇,我们不能让她们失望对不对?”
胭脂努了努嘴,“姑娘才不是五大三粗呢,明明比她们都好看多了!”
宋莺摇摇头,笑得无奈,“来吧,帮你家姑娘个忙,成了,以后赏你个诰命夫人当当。”
胭脂不是很愿意当什么诰命夫人。
她的梦想就是一辈子跟着姑娘。
姑娘嫁人,她就跟着一起嫁过去,给姑娘当牛做马。
“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开干!”
主仆两个自顾自忙去。
直到房门一关。
屋内床头的被子微微一动,一颗脑袋从被窝里冒出来,漆亮的眸子一眨不眨的望着她们离开的方向,细细呢喃,“姐姐真的会爱阿宁?”
……
忙活了大半夜。
宋莺总算能回自己院儿里歇了口气。
伯府又亮起灯笼热闹了一段时间。
胭脂出去探风,回来的时候笑盈盈的,“姑娘猜得不错,大夫人果然带着好乌泱泱一群人去沐风斋看咱们宁哥儿,结果宁哥儿睡了,屋里屋外没有丫鬟婆子伺候,自然也没有看到她们想要抓奸的江公子,大夫人那个脸啊,气得都绿了,现下回大房的院儿里去了。”
宋莺睡不着,被折磨惨死,再重新活一次,放谁身上都睡不着。
她燃了盏灯,端正身子,坐在书案前,执起毛笔,铺开一张白纸,写字。
“姑娘写的什么?”胭脂凑过去,一脸好奇,落了回水,姑娘竟会写字了,赶明儿她也跳一回河去。
宋莺怔怔的盯着那诗,苦笑一声,幽幽念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胭脂对自家姑娘越发崇拜,自然是无脑吹,“奴婢虽不认字,但姑娘写的真好看。”
“不识字不要紧,紧要的是,身为女子,不能随便爱上一个人,若那个人是错的,这份爱便是错,一处错处处错,到头来,只会叫人肝肠寸断,生不如死。”宋莺笑了笑,把那张纸递给她,“胭脂,拿去烧了吧。”
胭脂怔怔,“姑娘爱过人吗?说得头头是道的,感觉像是被什么坏男人欺负过一样。”
可能姑娘明明还没嫁过人啊,哪儿来的这么多感慨呢。
宋莺吸了吸鼻子,心尖泛起一阵尖锐的疼。
她足足默了数息,垂下长睫,将所有情绪掩藏住,掷地有声道,“没有,以后也绝不会有。”
胭脂被自家姑娘眼里的冷意吓得不敢说话。
乖巧的抱着那张纸出门去销毁证据。
隆冬腊月的天,寒风簌簌,屋外雪下得很大,除了那树梅花,其他枝丫光秃秃的。
胭脂左右反复盯着这首诗,还是觉得姑娘写得很好。
她不忍心烧了,取了花锄,走到院中梅花树下,挖了个土坑,将它埋进土里。
随后起身回自己的屋子睡觉去。
待她走后,暮雪斋墙头一道黑影蓦的动了动,抖落了一身白茫茫的雪。
“世子爷,大晚上的,我们到东平伯府,翻墙窥美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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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老夫人再想阻止已是不能了。
气得暗暗咬了咬牙,肃了脸色,狠狠瞪宋莺一眼,又讪笑一声,赔笑道,“我这孙女儿不懂规矩,富贵叔可千万莫怪她才是。”
富贵叔向宋莺打量去,看到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儿簇拥在雪白的狐狸毛衣领里,五官精致得跟画儿一样,忙笑道,“不怪不怪。”
听到富贵叔语气这般客气,大家满心疑惑。
侯府到底在卖什么关子?
难道不是为了宫宴上落水一事来问责的?
宋莺心里也有些奇怪,毕竟上辈子,侯爷的人上门就是为了退婚,这辈子,富贵叔突然前来是为了什么?
她睫羽一动,清丽的眸子微微看过去。
这位手段颇厉害的侯府大管家,上辈子她也只是偶尔在家宴上见过几次,只可惜他……
不过,这辈子又好像还来得及?
宋莺正努力回想着老人家上辈子的结局,就听富贵叔叫了她一声,“二姑娘?”
宋莺抬眸,眼神干净,“啊?怎么了?”
富贵叔神秘的勾起嘴角,抬手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几个管事。
大家都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只见四个年轻力盛的管事,纷纷揭开手上的红布,露出手上的紫檀雕花木盒,他们一一打开木盒。
富贵叔便意味深长笑道,“二姑娘,老夫人不必紧张,老奴今日来呢,也没什么紧要事,就是咱府上的小侯爷闲来无事,在外头搜罗了一些女子喜爱的小玩意儿,特意吩咐老奴亲自送到伯府来,专门供二姑娘把玩。”
听到这话,莫说宋莺惊住了。
就连跪在地上的江隐,以及在场的几个长辈都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永安侯小侯爷不是从不待见他这个痴傻无能的未婚妻么?
怎么突然这般殷勤起来?
那么大七颗夜明珠,只怕是宫中贡品圣上赏赐下来的。
寻常人家根本见都见不到的好玩意儿,他竟然随手就送到伯府来给一个小姑娘把玩?
宋莺满眼迷茫,这一出,难道就是她在苏桓风母亲坟前抱大腿的结果?
“这……我们家阿樱怎么消受得起啊。”刘氏嫉妒得快哭了,眼巴巴的看着那些珍珠首饰,忍不住酸道,“都是未来亲家,侯府这般客气做什么呢,对了,贵叔,小侯爷怎么不亲自过来?”
富贵叔勾起嘴角,“小侯爷原本是要亲自来的,只是担心婚前与二姑娘见面不合礼数,所以才忍住没来。”
刘氏又被噎住了,一脸尴尬,下不来台。
心里又恨又羡慕的看着宋莺,暗暗将她骂了八百回。
宋莺小脸微红,小侯爷的这场“宠妻大戏”做得惟妙惟肖,让她羞愧得无地自容。
毕竟她和他都心知肚明,这场婚约,三个月后就会解除。
即便是为了打顾家这几人的脸,现下也太高调了些。
站得高,跌得惨,她已经吃过教训了,这辈子哪怕为人低调些,也能再将自己放在那风尖浪口上。
富贵叔又忍不住唤了声,“二姑娘?”
宋莺回过神,恭敬道,“富贵叔,您说。”
一个嫡女,竟对自己一个管家这般客气懂礼。
富贵叔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小姑娘,指了指其中一个管事,慈祥道,“二姑娘,小侯爷让老奴将这把弓交给你,五日后,冬猎场上,小侯爷欲与二姑娘一起共猎麋鹿。”
那位单独站出来的年轻管事生得很英俊,身材挺拔利落,一双长眉斜飞入鬓,笑起来时,清亮的眸子微弯,眼尾上翘,梨涡深陷,很讨人喜欢,鼻梁比常人更挺拔,双唇殷红,眼神深邃。
他手里捧着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弓,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宋莺,“二姑娘,请。”
宋莺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长弓,眼尖的认出,“这是俪王弓?”
“二姑娘认识?”
“我——”宋莺有一瞬间微愣,但飞快恢复如常,莞尔笑道,“在话本里见过。”
不过是上辈子,江隐坐上首辅之位。
有人将俪王弓贡献给他,她见过那么一次而已。
传说中俪王是镇山之神,俪王弓能猎万物。
这把弓,价值连城,千金难得。
小侯爷竟然将俪王弓送给她,他心里到底有谱没?
别到最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年轻管事没错过宋莺眼底的惊诧,不过她的稳重倒让他有些意外。
毕竟他今日故意乔装打扮前来看看他的未婚妻,就是想来求证一下,东平伯府的傻姑娘,是真傻还是假傻。
现在看来嘛。
小姑娘清丽大方,不卑不亢。
不施粉黛,可那张雪白如玉的小脸,粉面桃腮,翘鼻莹润可爱,杏眼干净清澈,如两汪未经污染的清泉水,湿漉漉的惹人疼,分明是个倾国倾城的仙女。
迎上她明朗的笑容,他一颗心突然就砰砰砰漏了好几拍,心口似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
“咳咳!好了,既然话已经带到了。”富贵叔及时站出来,挡住自家小侯爷的花痴的眼神,“那我们就先回去了。”
都已经走出了内宅,苏桓风仍沉浸在宋莺那清水出芙蓉的一笑里。
“贵叔,你说,五日后,她当真能上马吗?”
富贵叔恭谨的走在苏桓风身后,“二姑娘是顾大将军的女儿,自然能上马。”
苏桓风越想越激动,他永安侯府是靠军功起家的,娶进门的媳妇儿自然要文武双全才行。
不对,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会武。
要是连马都上不去,她就不配做自己的媳妇儿!
他心里期待宋莺能上马一展英姿,可又觉得,她生得那般仙子容貌,若真是个只会功夫的莽女,又有些可惜。
“贵叔,你说阿渡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的未婚妻,他送什么夜明珠?又是夜明珠,又是俪王弓的,还让您亲自来送,阿渡他不会看上我的未婚妻了吧?”
“怎么会呢?”富贵叔安慰道,“世子爷有自己的未婚妻。”
苏桓风一听,也是。
“阿渡怎么会跟我抢女人,他那人性子冷酷淡漠,对女人根本不感兴趣,我都怀疑他有断袖之癖,喜欢的是我!”
富贵叔语重心长道,“小侯爷,慎言呐!”
国公府世子爷,那可不是个好惹的主儿!
永安侯府主仆几人很快出了东平伯府。
一直守在伯府外的怀安摸了摸鼻子,“回去告诉世子爷,事情办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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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几步,微侧过头来看她,挺拔悍利的高大身形,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在茫茫大雪里,俊美得过于锋利,充满了攻击性,“怎么还不走?”
强大又冷酷的周身气势,让这个男人看起来很不好惹。
顾樱得出结论,只得跟胭脂一道迎头跟上去,“小侯爷的友人呢?”
赵长渡发现小姑娘腿短,跟上他有些吃力,不着痕迹的放慢了速度,淡道,“在前面店里。”
顾樱眼睛亮了亮,“是周记那家店么?我听说过,今日也是为了这家来的,他们家三代人手艺,在马鞍制作上很有造诣。”
“嗯。”
“小侯爷帮朋友选鞍,怎的半途又出来了?”
“出来透气。”
小侯爷惜字如金,顾樱也不再多问。
一行四人,没一会儿便到了周记店门口。
到了这里,顾樱才发现,门口停着一辆极奢侈豪华的大马车,看马车上的金玲装饰和那车厢上繁复的缠枝花纹,便知道马车主人的身份必非凡人。
十几个冷面侍从守在周记门前。
普通百姓不许入内。
她疑惑的驻足,略微抬眸,视线便落在那马车最前面挂着的紫檀木牌上。
上头篆刻着一个“霍”字。
霍家?
三朝元老霍老大人家里的人也在这种地方买马鞍?
顾樱满心疑惑,刚踏进周记店门,就听见一个温柔如水的嗓音从几个马鞍后响起。
“表哥,你去哪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旋即,从那柜台后转出一个身姿婀娜,沉鱼落雁,花容月貌的年轻女子。
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娥眉淡扫,粉黛轻施,可那满身的书卷气和高华的气质,却是寻常闺秀都比不上的。
“表哥……”女子一双美目朝顾樱看来,眼里诧异一闪而过,又飞快浮起一阵淡淡的不悦,“这位姑娘是……”
女子开口的瞬间,顾樱便将眼前女子认出来了。
她就是霍老大人最疼爱的小孙女,霍栖烟。
一个最后……做了皇后的传奇女子。
她眉心有一颗很特别的朱砂痣,出生时,便有大师为她批命,说她是天生的凤命,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是以,这位姑娘自小就与她们这些拘在后宅的闺阁女子不一样。
她学的是男人们才会读的四书五经,是名师大儒亲自教导的琴棋书画。
只是——
上辈子,她并未嫁入皇族。
她未来的夫君姓赵名长渡,是镇国公府的世子爷,不过这时候,那位神神秘秘的世子爷还在边境并未回汴京……但也快了。
顾樱咽了口唾沫,一想到自己当年在荒弃别院,阴差阳错与赵长渡有过的那荒唐一夜,又惊又惶恐,但着实是大大的吃了一惊。
霍栖烟竟然是苏桓风的表妹?
她从前虽与小侯爷不亲近,可也没听说霍栖烟这等天命凤女居然还跟小侯爷沾亲带故啊。
“她是顾樱。”赵渡声音低沉,紧跟着走进店内,大手抖了抖大裘上的雪粒,漫不经心道,“东平伯府的二姑娘。”
霍栖烟很明显不认识她这种小人物,却还是雍容大气的攒了个笑,“原来是顾姑娘,有礼了。”
心底疑虑逐渐加深,又有几分复杂心虚。
顾樱蹙了蹙秀眉,毕竟曾经不小心“玷污”过她的夫君。
她扯了扯嘴角,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对霍栖烟行了个礼,“早就听说过霍姑娘的名声,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这样的夸赞,大抵是听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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