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忙不择路的去准备炭盆。
分给暮雪斋的炭都是最低等的灶炭,刚点上火,便满屋子呛人的烟,“咳咳咳!姑娘,你多喝点儿水,小心呛着,大房也太不做人了,好歹姑娘也是嫡女,怎么能这么对咱们暮雪斋呢,要是老爷在就好了,长枪一竖,看谁敢欺负了咱们去。”
“胭脂,熄了吧,我不怕冷。”
宋莺神色淡淡的坐到灯下,昏黄的烛光,描摹着她细长精致的眉眼,仿若水墨画一般精致美好。
她展开纸团,看见上面江隐的笔迹,忆起自己对他满腔情意的那几年,眼眶竟忍不住一阵酸涩。
是啊,她也曾满心满眼的爱过他。
读他读过的书,写他写过字,为了他学女红,给他做衣服绣荷包,一针一线,都是她对他的痴心妄想。
可如今,一字一句,都是讽刺!
她心如刀绞,手指一点点收紧,将那纸条撕了个粉碎,又不放心,扔进火盆里,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姑娘,现在怎么办?那江公子也不知是怎么进来的,这黑天黑地的还下着大雪,还在宁哥儿的院子里,若叫旁人知道了,只怕又说不清了!”
宋莺唇角瘪了瘪,这出戏上辈子没演过,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不过,她也不是上辈子那个愚蠢的自己,自然有法子对付他。
宋莺站起身,将披风拢了拢,“无妨,胭脂,是谁把信给你的?”
胭脂摇摇头,“这信是夹在咱们院子门口的,奴婢也不知道。”
宋莺顿了顿,将头发擦干,让胭脂给自己挽了个发髻,便往外走,“胭脂,你记住,以后这个伯府,你能相信的只有我,其他任何人,不管是主子还是下人,你只管说三分话,别人的话也只管听三分,切莫与任何人交心。今晚书信的事,若追究起来,你只说不知道,没看见,打死也不承认。”
胭脂碎步跟在自家姑娘身后,神态紧张,“奴婢知道了,姑娘,你真的要去见江公子么?”
宋莺微微冷笑,“自然要去。”
“可这——”
是私会啊,还是在自家府里!
被人抓住了,今儿在绾妃面前闹得那一场白闹了!
胭脂心里直打鼓,宋莺却门儿清。
上辈子江隐能从一个五品小官做到宰执首辅,扶持新帝上位,必然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他满腹才学,为人小心谨慎,又善于隐忍交际,对汴京所有权贵世家的后宅了若指掌。
先不说他怎么做到的。
就凭他能避开顾氏主人深夜出入伯府,便可管中窥豹。
他不是个简单的人,他从现在开始就已经培植了自己的暗势力。
可惜了,这一世,她定要让他一辈子栽在泥潭里,爬都爬不出来!
不过一炷香功夫,主仆两便到了沐风斋门口。
屋里传来一阵少年哭闹的声音。
“我不要喝药!我不要喝药!”
听到顾宁虚弱又撕心裂肺的哭声,宋莺心里一紧,慌忙跑进去,“阿宁!”
她声音一落,一个十岁的清弱少年瞬间面露恐慌害怕的往床上厚厚的帷帘里缩了缩,再不敢哭闹,跟只瘦弱可怜的小病猫儿似的,躲起来,也不敢露面儿了。
宋莺心疼的叹了口气,也跟着僵在原地。
只因上辈子,她一贯只会讨好大房,忽略自己的同胞亲弟弟。
有时候看他病恹恹的,心里又气不打一处来,恨他不争气,恨他不阳光,不讨喜,虽说没有虐待过他,可每次不耐烦的语气和刺人的话语,应当早就伤害了他幼小的心灵。
他现在才十岁,没有父母陪伴,就剩她这么个姐姐。
可姐姐却不爱他,他那么小,却懂事,拖着重病的身子,在她出嫁那天,才肯咽了气。
想到这些,宋莺五脏六腑都揪成了一团,本不想哭的,可看着床上那道弱小的身影,眼泪止不住的在眼眶中打转。
“顾二姑娘,你果然还是来了。”
她刚要走到床边,却被屋中一道阴郁的男声叫住。
宋莺闭了闭眼,泪水顺着长睫落下,这道声音,她便是化成灰也认识!
恨意又开始蔓延,拳心也越攥越紧,遏制不住的寒意四散开去。
“江公子?”
她转过身,将眸中泪水抹去,故意露出一道懵懂无辜的目光,“这么晚了,江公子怎么会出现在伯府?难道是来找我大姐姐的吗?”
江隐穿了一身医童的短打,粗布麻衣,却丝毫不掩他的温润儒雅。
他身侧,是汴京城中名气不小的刘郎中,专门给京中各家主子看病。
顾宁是二房唯一的男丁,从小先天不足,身体病弱。
随着年龄增大,更是肌肉萎缩,双腿几乎半废了一般,大部分时间只能躺在床上。
这位大夫,还是刘氏花大价钱请进了府中给弟弟看病。
因弟弟的病情不稳定,时不时便会发作,所以伯府给刘大夫在沐风斋专门辟了间厢房,他不但能自由出入伯府,还能在伯府留宿。
见两人说话,刘郎中竟十分识趣的退出了正屋,关上了房门。
房门关上的那刹。
宋莺心里一直以来的疑惑,突然就有了道口子。
前世,她跪祠堂那段时日,病得昏昏沉沉的,眼看活不过去。
有一日,江隐却带了药来看她,他把她抱在怀里,被祖母她们当场抓住,祖母怒斥她不要脸,下作,残破的身子配不上小侯爷。
从那时起,她和江隐的婚事算是彻底拍了板。
而她也因江隐冒险送药而感动,更加爱慕他。
可现在看来,刘郎中分明就是江隐的人!
他来看她,就是他早就布好的局!
宋莺目光一寒,飞快抬起头,“你——”
江隐见她神色微乱,发红的大眼睛湿漉漉的,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不知为何,心里竟反而痛快起来,“宋莺,你今天在绾妃面前说的那些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说着,踱步走向她,高大的身子向她步步逼近,直到将她逼到墙角,手指勾起她的下巴,逼迫她看向自己,“你怎么可能会不喜欢我?你忘了上个月,你还给我写信,说要嫁与我为妻?”
宋莺长睫微颤,后背抵着沁凉的墙壁,唇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宋莺从来没想到江公子这么自恋,江公子以为,那信当真是我写的?别忘了,连江公子的名字怎么写,我都不会,更别提要嫁给江公子的话。”
说到此处,她又笑了笑,弯起眼眸,漂亮得仿若一个落入凡尘的仙子,“更何况,我乃是东平伯府的嫡小姐,未婚夫是世代勋贵的永安侯府小侯爷,论身份,论地位,论尊卑,江公子你配得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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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栖烟淡淡一笑,很快将视线从她身上转开,碎步走到男人跟前,笑意温柔的说,“表哥,我已经挑好一副马鞍了,你帮烟烟看看可好?”
殷青裴“嗯”了一声,被霍栖烟拉到一旁去看她挑的那副金鞍。
人家两个年轻男女,郎才女貌,门登户对,再加上又是亲戚,自然比她这个外人亲近。
宋莺这时才觉得现下的场面尴尬极了。
胭脂也凑过来,小手揪着自家姑娘的衣袖,不开心的努了努唇,“姑娘,早知道咱们便不来了。你不觉得,那位霍姑娘看咱们的眼神有些敌意么?”
宋莺如今是过来人,淡道,“有敌意也是正常的。”
胭脂琢磨道,“谁让小侯爷生得这般俊美,霍姑娘莫不是也喜欢小侯爷?”
宋莺手指蜷了蜷,心脏莫名有一种失重感,怔了一下,笑道,“大概是吧。”
她早已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
一个女子喜不喜欢一个男人是藏不住的,霍栖烟如今才十几岁,看向小侯爷的那双眼里,满满都是爱慕的情意。
小侯爷呢,他眉眼修长深邃,古井深潭一般,让人看不出情绪。
但他上辈子对顾嘉这种心思恶毒的女人都好了一辈子,就说明他一定是个有涵养有风度的好男人。
既然大冬天的还愿意陪霍栖烟出来买鞍,就很不一般。
她嫁过人,知道一对夫妻不爱时是什么模样。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这般有耐心的愿意陪伴,想必对这个表妹也十分宠溺。
宋莺没这么被人爱过,心尖有些淡淡的酸涩蔓延开来,说不羡慕是假的,可羡慕又无济于事。
她这样的人,配不上小侯爷。
好在,她与小侯爷不会牵扯太久,不用三个月,待她解决完顾家后宅之事,她便主动跟他退婚。
日后不管他娶谁,她都会真心祝福他。
宋莺心里叹了口气,也不奢求小侯爷真能替她选马鞍,索性自己在店铺里逛了起来。
“姑娘,这副怎么样?”胭脂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马鞍上,毕竟这还是姑娘及笄前第一次去参加皇家冬猎会。
她自然希望姑娘能好好出一把风头,让汴京那些王孙公子和大家闺秀们好好看看自家姑娘的风采。
“这副上面有云凤纹的金银鞍饰,看起来又漂亮又轻巧,到时候姑娘用它,定会大展手脚,大出风采,让全汴京的贵女们都羡慕!”
宋莺目光落在那马鞍上,上面各色装饰琳琅满目,确实很讨女子喜欢。
可汴京多的是能工巧匠,周记的马鞍做得并不算是最豪华最精致的,各家府里有钱的还能专门养着制马鞍的匠人,跟别人比哪里就比得上。
她之所以选周记,是因为这间店里的马鞍很舒适,经过改良,也很适合女子骑马。
“选这个。”
宋莺正要移开目光,就听一道低沉醇厚的性感男声在身后响起。
她转过身,便见男人与霍栖烟一齐走了过来。
他大手拿起她左手边的高桥马鞍,递给她,“它适合你,此鞍前桥高而直立,后鞍桥向下倾斜。经过改进曲鞍桥,方便上下,也增加了骑手的舒适度,很适合女子。”
宋莺惊讶于他的目光竟与自己惊人的一致,有几分呆愣,“多……多谢。”
她看上的也是这只马鞍,不光因为它最简单最朴实无华,还因为它的设计很适合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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